各科室、管理部:
为了确保《南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在执行过程中更加准确、规范,依据国务院、河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南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广泛征求科室、管理部意见、建议,并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实际,对《南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细则》部分条款补充说明如下:
一、贷款对象和用途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缴存职工包括灵活就业人员及现役军人。
2、住房公积金贷款不受次数限制,但不得向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发放贷款。
二、贷款条件和种类
1、对已经开户缴存且时间满6个月(含)以上的职工,贷款前欠缴超过6个月的应补齐欠缴部分,方可申请贷款;新开户的缴存职工,自开户之日起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贷款,开户日期之前补缴部分不计入缴存时间。
2、稳定的收入是指工资收入总额。
3、职工申请装修贷款需在装修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内办理。
4、购房贷款和装修贷款不能合并办理。
5、通过赠予或者继承方式取得住房所有权的,不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
6、夫妻双方用同一套购房手续提取公积金后,次月可以贷款,但提取的公积金金额加上贷款金额总和不能超过房屋总价的70%。
7、购房地必须出具房屋查询证明,缴存地和购房地不一致时,缴存地和购房地同时(不涉及户籍地)出具房屋查询证明。
三、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1、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贷款的额度,依据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凭证余额确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2、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三部委通知精神,最低首付款比例由30%降至20%,职工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提供20%的首付款凭证可以受理贷款,但贷款额仍按照不超过房价的70%计算,房产抵押比例不能超过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自建房为50%),差额部分需要职工自己筹措。
3、职工申请贷款月还款额按照最高不超过家庭月收入的60%计算,如果配偶一方没有缴存住房公积金,应提供银行或单位最近6个月的收入明细表。
4、以职工担保方式贷款不能办理按月提取还贷(《提取细则》印发前已经办理的继续执行)。
5、职工在法定退休年龄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年限可延长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最长不超过30年,不规定距退休年龄的具体年限。
四、贷款担保
1、购买二手商品住房申请贷款的,以所购房屋做抵押。确因所购二手房过户后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过去集体土地已经办理过房产证,现在能办理过户,但不能办理抵押),可以采用其他住房抵押或职工联保方式。
2、担保人为他人贷款提供担保尚未解除担保责任的,不能办理本人公积金提取。
3、关于“保证人以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缴存公积金的在职人员为主”的把握:一人担保时,保证人必须是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缴存职工;二人担保时,保证人可以有一人为其他缴存职工;三人担保时,必须有两人为行政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缴存职工。
4、异地职工、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不适用职工联保方式。
五、贷款资料
1、个人征信报告,夫妻双方均需提供。
2、征信报告显示夫妻双方(含信用卡)有连续3期或累计6期以上逾期情况发生的,不予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征信报告显示夫妻双方或一方有不定期还款的贷款发生的,将不定期贷款的金额和公积金贷款金额相加之后合并计算还款能力;有定期还款贷款发生的,每月银行还款金额加公积金贷款每月还款金额总和不超过借款人家庭月收入的60%。
3、职工从开发商处购买新建自住住房已取得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的,应提供契税发票和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自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取得之日起二年内申请公积金贷款,过期不再受理。
六、装修贷款、异地贷款和商转公贷款
1、装修贷款。职工对自住房进行整套室内装修的,可以凭房屋所有权证或联机备案的购房合同、购房付款凭证和装修合同及全额付款发票(税务发票),并提供职工本人和配偶的身份证、结婚证等个人资料,在装修后两年内(签订装修合同日期或最后一次付款发票日期)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限额依据普通自住房标准(144㎡)和我市中心城区一般装修所需的费用约1000元/㎡的标准确定。对自行装修且不能提供正规装修合同和付款发票的,中心不予受理其贷款申请。
2、异地贷款。异地贷款适用于在外地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到我市购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其操作办法按住建部的具体规定执行。按照河南省贷款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原则上应采取所购住房抵押担保方式……”,结合目前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现状,异地贷款的担保方式不适用职工联保,采用期房和现房抵押的方式。鉴于本市辖区内油田、淅川、邓州公积金管理现状,油田、淅川、邓州仍按照异地贷款相关规定执行。现役军人贷款时,缴存使用证明可由所在部队后勤部门提供并盖章。
3、商转公贷款。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根据目前的条件尚不能直接转换,需要借款人先筹措资金提前还清商业银行贷款,再凭原购房合同和相关证件,依据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相关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需要明确的是购房合同可不受3年时效限制。
七、贷后管理
1、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连续3期(含)和累计6期(含)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公积金中心可直接划扣借款人、配偶及保证人账户的公积金。划扣前管理部可以通过电话或公函形式提前告知借款人或其配偶及保证人。
2、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方式有三种: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贷方式,不能出现超出中心规定三种以外的还款方式。
3、《实施细则》中(二十一)条规定“提前部分还款的,需一次性偿还贷款余额的20%以上”,操作中统一按照不低于贷款额的20%来计算需要还款的具体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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