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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滁州市邮编]安徽省滁州市关于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事项的通知(滁金管〔2018〕40号)

来源:住房公积金 时间:2020-05-23 点击:

住房公积金各缴存单位:

 

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合肥中心支行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建金[2018]87号)要求,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事项进行审批。

 

企业单位因生产经营困难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须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并附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会议决议和经营困难的证明材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

 

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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