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职工: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于 2015年7月1日对职工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进行年度结息。为确保年度结息对账工作的及时、准确,现将本年度结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7月1日8:00时起至7月3日18:00止,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暂停3天。
二、2015年7月4日8:00时起,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住房公积金全面对外开始受理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各类业务。
三、2015年6月30日结息前,已办理公积金销户提取、转移审核业务的职工,务必在6月30日前到公积金经办银行办理完毕提取、转移手续,避免出现因结息后公积金存款账户余额发生变化而需重新办理审核手续的情况。
四、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务必在6月30日12:00时前,及时办理完毕本结息年度的公积金汇、补缴业务,确保职工公积金账户结息完整、准确。
特此通知,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衡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5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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