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伤保险 > 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_安徽省省积极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

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_安徽省省积极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

来源:工伤保险 时间:2014-06-09 点击:

我省积极推进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

 

近日,我省根据人社部等四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实际,与省住建厅、安监局、总工会研究制定了我省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相关政策,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建筑项目参保全覆盖


我省行政区域内各建筑施工企业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各建筑施工企业对相对固定的职工,应按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以工资总额为基数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对不能按用人单位参保,建筑项目使用的建筑业职工特别是农民工,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在项目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


建筑项目优先参保


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可在各项社会保险中优先办理参加工伤保险手续。各地新开工的建设项目全部要参加工伤保险,其参保期限自开工之日起至项目合同期满之日止;在建项目的参保期限自参保次日起至项目合同期满之日止。


明确缴费比例和费用来源


以建设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建筑施工企业按照项目工程合同造价的2‰缴纳工伤保险费。未参保的在建项目办理参保手续时,以项目剩余造价为基数核定缴费额。工伤保险费由建设单位在工程概算中单独列支,作为不可竞争费,不参与竞标,并在项目开工前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一次性代缴本项目工伤保险费。


参保与施工许可挂钩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时,未提交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在建项目未参加工伤保险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备案手续。


简化办事程序强化待遇保障


    各地针对建筑项目和农民工用工特点,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待遇支付等方面,优化工作流程,简化办事手续,完善待遇支付政策,依法有效保障建筑业从业人员工伤保险权益。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www.zbssb.com

Copyright © 2002-2018 .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15900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