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伤保险 > 【午休时间】职工午休时因脑血管瘤死亡算工伤吗

【午休时间】职工午休时因脑血管瘤死亡算工伤吗

来源:工伤保险 时间:2020-04-16 点击: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时候,是需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的。同时用人单位也是需要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利的,需要给予劳动者必要的休息时间。有的朋友就会疑惑,如果职工午休时因脑血管瘤死亡算工伤吗?


  职工午休时因脑血管瘤死亡算工伤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如果是工伤引起的脑死亡超过48小时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属于工伤的范围有哪些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上下班途中”既包括正常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的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不包括职工本人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造成的伤害。)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48小时”从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开始计算。)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个人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企业如不按规定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直接向上述部门进行工伤认定,但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有时效限制的。企业申请的应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职工个人或家属申请的,自受伤之日起1年内向上述部门提出,过了时限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就不会予以受理了。


  个人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书》(上述部门一般有固定格式的表格,按要求填写即可);


  2、指定医院或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的诊断书;


  3、工伤职工的身份证明及其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4、如果是亲属提出还需要提交有关亲属关系证明和委托书;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国务院1991年第87号令《全民所有制企业招用农民合同制工人的规定》,农民工因工负伤,由企业给予免费医疗。医疗期间,农民工原标准工资照发。医疗终结经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送回农村妥善安置,由企业按下列办法发给因工致残抚恤费:


  (1)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城镇合同制工人的抚恤费标准,按月发给,直至死亡;


  (2)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按照农民工原标准工资的 70%,按月发给,直至死亡;


  (3)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根据其伤残程度一次性发给。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农民工患职业病的,其医疗和生活待遇,与城镇合同制工人相同。


  但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农民大量进入城市从事劳动密集型行业工作,特别是煤矿企业,目前从业人员基本上是农民工。目前,煤矿每年的死亡人数颇多,基本上都是农民工。农民工死亡的赔偿标准因各地的经济发展、地方的财政政策和企业的经营状况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为规范工伤认定程序,依法进行工伤认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03年9月18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工伤认定办法》、《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www.zbssb.com

Copyright © 2002-2018 .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15900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