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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招聘要求]保险公司要求公安机关开的工伤证明是怎样的

来源:工伤保险 时间:2020-04-16 点击:

  近些年来,随着国家对劳动者的权益维护的重视,工伤问题也经常成为热点问题。劳动者工伤鉴定完毕后,可以向单位和保险公司申请补偿。那么,保险公司要求公安机关开的工伤证明需要哪些呢?


  一.保险公司要求公安机关开的工伤证明


  工伤保险证明就开一个社保缴费证明即可,单位可以直接在网站打印,员工本人也可以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打印。


  工伤的医疗费用不是通过报销获得的,而是在伤残鉴定后与一次性伤补助金一起以赔偿的方式支付的,请看我国的《工伤赔偿标准》。


  二.相关拓展—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


  广义的工伤鉴定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和致残等级鉴定,狭义的工伤鉴定指致残等级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也称劳动鉴定,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工作中因种种原因造成劳动能力不同程度的损害,致使劳动者在部分、大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时,有关部门在医学方面对其做出的鉴别和评定。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只负责因工伤或因病而导致的劳动能力鉴定问题。


  三.相关拓展—工伤鉴定标准


  各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按国家制定的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国家标准gb/t16180-1996)(以下简称评残标准),对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伤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和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等级鉴定。符合评残标准一级至四级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五级至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级至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伤残待遇的确定和工伤职工的安置以评定的伤残等级为主要依据。


  最新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即gb/t 16180—2006 《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75号令)制定的标准。本标准代替gb/t 16180 —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本标准参考与协调的国家文件、医学技术标准与相关评残标准有:残疾人标准,革命伤残军人评定标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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