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伤保险 > 江苏省泰州市邮编|江苏省泰州市关于社会保险费退费的公告

江苏省泰州市邮编|江苏省泰州市关于社会保险费退费的公告

来源:工伤保险 时间:2016-01-16 点击:

为贯彻落实好省政府、省人社厅相关文件精神,市人社局在做好降低参保单位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率工作的基础上,决定于2016年9月启动养老、失业、工伤保险费退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退费工作安排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6年8月起由20%降至19%,5月至7月按原费率多缴纳的费用在2016年9月养老保险费缴纳金额中一次性退费。

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自2016年4月起由1.5%降至1%,1月至3月按原费率多缴纳的费用在2016年10月至12月失业保险费缴纳期间按月退费。

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自2016年4月起按部、省文件规定重新调整,按照“费率就低”的原则,部分非劳务派遣单位按照新的行业分类下调了工伤保险缴费比例,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按原费率多缴纳的费用在2016年10月至2017年3月工伤保险费缴纳期间按月退费。(具体时间安排见附表)

二、其它事项

1、此次退费业务处理工作仅对单位缴费部分进行调整,不涉及个人缴费。为做好本次退费抵扣工作,帮助参保单位及时了解退费金额,近期将在网上查询功能“结算查询”模块中增加“阶段性退费查询”,请未开通网上查询的单位及时办理网上查询业务。

2、请各用人单位在退费期间及时查询核对社会保险费结算金额。在缴纳期间对应险种应缴纳费用小于应退金额的单位,请携带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和财务收据至征缴结算窗口办理退费手续。2016年12月集中办理养老、失业保险费退费,2017年3月集中办理工伤保险费退费。

联系电话:86606540   86606821  86606822  86606562

                                           

                                      泰州市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中心 

                                   2016年9月5日

附表:养老、失业、工伤保险退费工作时间安排表

结算期

退费险种和对应结算期

2016年9月

2016年5月至7月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养老保险费

2016年10月

2016年1月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失业保险

2015年10月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2016年11月

2016年2月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2015年11月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2016年12月

2016年3月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2015年12月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2017年1月

2016年1月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2017年2月

2016年2月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2017年3月

2016年3月按原费率多缴纳的工伤保险费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www.zbssb.com

Copyright © 2002-2018 .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15900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