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伤保险 > 我国工伤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_我国工伤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我国工伤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_我国工伤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来源:工伤保险 时间:2020-04-29 点击:

  我国工伤法律援助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第一,你要保存好每一张发票及病历卡、出院证明,有x光片、ct的,也要保存好(以后作为报销依据,相当重要),并准确记录发票金额,做一个台账,以便清楚记载相关的支出;


  第二,查询工伤治疗期间,单位给你父亲发放的工资待遇是否有变化,如有变化,说明公司违反工伤保险条例及社会保险法。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及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  第三,出院后,将所有的发票复印后留底(以防万一)。将发票原件、病历卡等医疗证据带齐,可以选择由单位去申请工伤认定,也可以自己直接去进行工伤认定。若有伤残迹象的,在工伤认定完成后,还要去进行伤残鉴定。


  第四,工伤认定后,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发生的符合标准的医疗费用、伙食补助、相关的交通费、食宿费等,可以直接由工伤保险基金报销支付。因工致残的,还可以享受伤残津贴和相关的伤残补助金(详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至第三十七条规定);


  第五,工伤保险不能报销的医疗费用,可要求单位支付。单位不支付,或者在停工留薪期内,工资福利发生了变化,你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这时请准备你受伤前的工资单,越多越准确越好;


  第六,如果单位没有为你父亲参加社会保险,你父亲依法应当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单位支付,单位拒绝支付的,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同时可以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由工伤基金先行支付,然后由工伤基金向单位追偿(这样单位支付的代价会更大);


  第七,伤残级别在五级至十级,如果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还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金额标准由当地省政府规定,每个地方标准不一样,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


  相关知识:工伤认定的时间限制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www.zbssb.com

Copyright © 2002-2018 .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15900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