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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跨年可以报销吗|工伤跨年可以报销吗

来源:工伤保险 时间:2020-05-05 点击:

  工伤跨年可不可以报销?可以。


  工伤认定后,国家对报销时间并没有限制的规定。


  报销具体流程:


  1、申请工伤认定


  2、工伤认定通过,你自己或者你授权单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


  3、拿工伤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4、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果估计10天左右出来,给你确定伤残级别(达到最低级别10级就有赔偿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一起是11个月工资)


  5、填写工伤医疗待遇申请表


  6、工伤保险医疗费报销(所有医疗费用除极少数非保险内药品、医疗产生的交通、住宿、营养费等等均可以报销)营养费和交通费有具体标准


  报销所需材料:


  1、医疗费用专用收据(发票)(背面有工伤职工或家属签字)


  2、门(急)诊病历复印件(含封面复印)


  3、社会工伤保险医疗待遇申请表(单位加盖公章)


  4、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5、个人书面报告


  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原件和复印件


  7、单位书面申请(非定点医院就医)


  8、医疗费用开支明细清单


  9、出院小结原件和复印件


  10、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11、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原件和复印件


  12、康复辅助器具申请表(如果你不是伤残用不上就不要了)


  13、单位书面报告(拨付至指定银行账户)


  工伤认定申请晚了还可以报销吗?


  单位没有按时申请工伤认定,那么之前的费用应该由单位报销,如果单位不予报销的话,那么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费用。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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