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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解除合同经济补偿金】未解除合同单位断缴社保合法吗

来源:社保查询 时间:2020-04-16 点击: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是需要及时发放劳动报酬的,此外,还需要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如果双方当事人已经解除了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是可以不再缴纳社保的。那么,未解除合同单位断缴社保合法吗?


  未解除合同单位断缴社保合法吗


  不合法,没解除劳动关系,单位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保。


  《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一百条 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公司不缴社保怎么办?


  根据规定,单位应为职工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职工入职一定要与单位签订合同,一旦发生了纠纷,合同可以作为职工与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凭证,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应该为员工办理社保。


  对于职工入职没有签订合同的,职工可以将历年的工资条、盖了章的证明、工作服装等各种可以证明与单位有劳动关系的材料,保存下来。


  一旦单位不给办理社保,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投诉,由政府部门进行检查监督,并责令补缴员工社保。


  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公司未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提醒注意:


  1、如果公司把社会保险费以工资形式发放给职工,由职工自己参保是违法行为。


  2、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订立协议的方式规避社会保险义务,这种协议由于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


  公司不缴社保的后果: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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