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2016年人社等四部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黄人社秘〔2016〕180号)要求,市直企业
失业保险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报工作实施时间为2016年8月 1 日-2016年 8 月31日,申报对象为参加
失业保险并主动承诺申报后一年内不裁员、少裁员的市直企业,补贴标准为申报企业2015年7月-2016年6月单位和职工实际缴费额的50%,一次性发放。对申报且已享受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政策的企业违反不裁员、少裁员承诺,按皖人社秘〔2013〕256号文件规定,追回补贴资金,取消其后续岗位补贴享受资格,确保稳定就业岗位政策实施效果。
申报应提交材料清单:(1)营业执照复印件;(2)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请表;(3)企业承诺书;(4)缴纳失业保险费单据复印件(2015年7月-2016年6月);(5)与缴纳失业保险申报单位名称完全一致的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请各申报单位将稳岗补贴申报材料及时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科(市委市政府大楼5楼501室,联系电话:2355313),逾期不再办理。
附件1:黄山市2016年失业保险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请表
附件2:企业承诺书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7月27 日
黄山市2016年失业保险稳定就业岗位补贴申请表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
(加盖公章)
法人代表
(盖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联系电话
职工人数(人)
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人)
失业保险缴费总额(元)
申请补贴额(元)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 号
人社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财政部门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本表一式三份,申请企业、人社部门、财政部门各一份。
企业承诺书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我企业郑重承诺,将严格按照规定,用好失业保险稳定就业岗位补贴资金,认真履行稳定就业责任,在2016年内不裁员、少裁员(不包括符合法定条件解除或终止和本人自愿解除)。
企业法人代表签字(章):
企 业 名 称(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