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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失业保险如何领取_失业保险领取的程序是如何的

来源:失业保险 时间:2020-04-28 点击:

  一、失业保险领取的程序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将失业人员档案自档案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7日内报劳动局失业保险科。


  2.失业人员到就业办办理求职登记,同时向失业保险科递交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


  3.失业保险科在收到申请10日内对其申领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将符合申领条件人员的相关资料转审计科审计。


  4.审计科审计合格后,转基金科对付相关待遇。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需办理哪些手续


  1.失业人员应当自失业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失业、求职登记凭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无本市户口的,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2.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每满六个月继续申领的,应当接受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对其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审核。


  二、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面对失业时,你是不是会觉得惊慌失措?现在很多人都会未雨绸缪,提前购买失业险来缓解突然失业给自己的家庭和生活带来的冲击。那么失业后可以领取失业金,领取失业金需要满足的条件有以下这些:


  1、方法/步骤


  享受失业金是有一定条件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2、主观意愿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1)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2)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5)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其他要求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三、2017失业保险费率降低是如何


  1、22个省份可将费率降至1%


  人社部、财政部近期下发《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失业保险总费率为1.5%的省(区、市),可以将总费率降至1%,降低费率的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据人社部某部长近期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原有的失业保险费率是1.5%的有22个省份,包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以在确保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稳岗补贴顺利实施的基础上,可以降低0.5个百分点。


  随后,失业保险降低费率开始在地方层面落地。近日,山东下发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起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其中单位费率由1%降至0.7%,个人费率由0.5%降至0.3%,降低费率期限执行至2018年4月30日。


  2、山东等地率先出台政策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开始落地。近日,山东等地率先出台政策,将失业保险费率由1.5%降至1%。随着失业保险费率的降低,企业和职工的负担会得到减轻。官方强调,降低费率不会影响失业人员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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