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标准是多少
答: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自2018年4月1日起,按下列标准计发失业保险金:
1、第1-12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1770元/月;
2、第13-24个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1416元/月;
3、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1133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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