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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报销条件|生育保险业务过程

来源:生育保险 时间:2020-03-06 点击:

  唐山市生育保险业务流程


  参保范围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均应按照《暂行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缴费生育保险费。


  参保登记参保单位提供材料如下:


  1、《社会保险参保申请登记表》;


  2、《生育保险人员明细表》纸质及电子表格各一份;


  3、参保后如有人员变化,及时填写人员变动明细表,并报生育保险经办机构。


  单位缴费


  生育保险经机构开具缴费通知单,用人单位到地税局大厅缴费或网上缴费。


  缴费费率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费率为0.4%;


  2、企业单位费率为1%。


  待遇支付


  1、从参保单位缴费的次月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用人单位或职工持待遇申请表、出院小结、结婚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光荣证,计划生育的诊断和手术证明(以上为原件和复印件),到利辛县医保中心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手续。


  3、参保单位欠缴或中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各项待遇。


  支付时间生育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申请待遇支付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在次月支付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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