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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报销生育险需要哪些资料】北京生育险递交资料多久才能办下来

来源:生育保险 时间:2020-05-02 点击:

  一、北京生育险递交资料多久才能办下来


  依据《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这一规定,用人单位提交相关资料后,符合规定的,生育保险部门应该在20日内审核结算完毕。


  《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二十二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企业申领生育津贴以及报销产前检查、计划生育手术门诊医疗费用,或者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生育、计划生育手术住院医疗费用的申请后,对于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日内审核结算完毕;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20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


  二、北京市计划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标准


  门诊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按以下限额标准支付:


  (1)门诊人工流产手术:三级医院270元、二级医院260元、一级医院250元。


  (2)门诊药物流产:三级医院360元、二级医院350元、一级医院340元。


  (3)门诊输卵管药物粘堵术:三级医院1420元、二级医院1410元、一级医院1400元。


  (4)门诊输精管结扎术:三级医院1440元、二级医院1430元、一级医院1420元。


  (5)门诊输精管药物粘堵术:三级医院1390元、二级医院1390元、一级医院1380元。


  (6)门诊宫内节育器放置术:三级医院510元、二级医院500元、一级医院500元。


  (7)门诊宫内节育器取出术:三级医院360元、二级医院360元、一级医院350元。


  住院发生的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按以下定额标准支付:


  (1)住院人工流产手术:三级医院970元、二级医院950元、一级医院920元。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因母婴原因需中止妊娠的中期引产术:


  三级医院2400元、二级医院2300元、一级医院2100元。


  (3)住院输卵管结扎术:三级医院1700元、二级医院1600元、一级医院1500元。


  参保人员在门诊或住院进行人工流产术的同时取出(放置)宫内节育器的,可加收其手术费的30%.如属于放置宫内节育器的还可加收节育器费149元;剖宫产术后1年内再次妊娠、子宫下段妊娠、瘢痕子宫妊娠、哺乳期妊娠、早孕合并生殖器畸形进行人工流产手术的属于高危人工流产,高危人工流产在人工流产手术支付标准基础上加收手术费的30%。


  三、生育保险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1、结婚证原件;


  2、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


  3、北京市生育服务证原件或北京市外地来京人员生育服务联系单;


  4、医学诊断证明原件;


  5、定点医疗机构等级证明(异地就医人员需要提供此证明);


  6、产检、生育、住院时未实时结算的收费单据原件;


  7、医疗保险专用处方底方(有药费时提供);


  8、北京市申领生育津贴人员信息登记表(男方在北京有社保时需盖单位公章)。


  总之,生育相关费用的交费单据全留好,之后交给单位,让单位报销就可以了。当然,除了以上材料外,还需要其它的材料,其它的材料是由亲的单位整理的,亲就不用管了,把上面的东西准备齐交给单位就ok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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