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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异地生育备案表]如何异地生育备案

来源:生育保险 时间:2020-05-26 点击:

  一、生育备案是什么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18 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 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二、如何异地生育备案


  异地办理生育备案,一般要求在配偶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申请办理的,若异地居住满半年以上可以到居住地所属的计生部门申请办理的。


  生育登记手续办理参考如下:


  1、夫妻在孕期内到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办理妊娠登记,由专干向其宣传《计生条例》有关规定并发给生育证发放登记表。


  2、夫妻按要求在登记表上填写基本情况,并由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签名盖章后,向办证方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专干(以下简称村级专干)提交所需材料。


  3、村级专干或本人在10个工作日内携带前项所列材料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生育证。


  4、发证机关应在收到申请5个工作日内核定村级专干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并签发生育证。对难以确定真实性的材料,应进行调查核实,并在收到申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签发生育证。未签发生育证的,应书面说明理由。


  5、村级专干应在发证机关决定后3个工作日内将生育证及结婚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或未签发生育证的理由告知文书送交夫妻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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