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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能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吗

来源:养老保险 时间:2019-02-05 点击:

  现在工伤的人群数目也越来越庞大,那么他们的养老金待遇一直是他们关注的焦点。他们所担心的是一旦到了他们退休的年龄,如果养老金待遇低于伤残待遇,该怎么办?特别是一些伤残程度高的人,一旦到了退休年龄,也意味着他们老了,他们的后遗症也会多起来,那么一旦待遇变差,对他们今后的生活将造成不小的困难。


  一、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能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吗


  我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条,工伤职工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


  二、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关系


  伤残津贴与养老保险待遇的衔接,是相对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而言的。伤残等级为一至四级的工伤职工,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其基本生活依靠伤残津贴而非工资予以保障,因而产生了在退休后是继续享受伤残津贴,还是转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问题。其他伤残级别的工伤职工,仍具有部分或大部分劳动能力,主要仍以工资收入保障其生活,应当继续依法缴纳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待遇并不保障这些工伤职工的老年生活,他们退休后只能通过养老保险予以保障,因此他们不存在伤残津贴与养老保险待遇的衔接问题。


  三、一级至四级伤残待遇标准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


  2、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


  3、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


  4、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二)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


  1、一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90%


  2、二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5%


  3、三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80%


  4、四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5%


  (注: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以上就是为大家介绍的关于工伤人员养老金的问题,现在大家可以放心了,就算养老金不足伤残津贴,也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补足差额的,不会让本就困难的生活雪上加霜的。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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