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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云南省普洱市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来源:养老保险 时间:2015-09-09 点击:

普洱市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

 

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普洱市决定执行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规定。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费率降低,灵活就业人员的费率不变。单位参保总费率降至27%,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从20%下调为19%,个人缴费费率8%不变。失业保险费率由2%下调为1.5%,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由1.4%下调为1%,个人缴费费率由0.6%下调为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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