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养老保险 > 河北省廊坊市关于办理2015_河北省廊坊市关于办理2016年度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廊坊市关于办理2015_河北省廊坊市关于办理2016年度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工作的通知

来源:养老保险 时间:2015-11-30 点击:

关于办理2016年度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工作通知 

为了确保2016年度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就2016年度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办2016年度养老保险个人缴费的期限为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11月30日。

二、按照冀人社字【2016】88号文件通知,2016年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为:52409元。

三、根据文件规定,个人可以选择按上年省平均工资的40%、60%、100%、200%、300%作为缴费基数,并按相应基数的20%进行交费。缴费金额分别为:

全年12个月按40%缴费金额为:4192.80元

全年12个月按60%缴费金额为:6289.08元

全年12个月按100%缴费金额为:10481.76元

全年12个月按200%缴费金额为:20963.64元

全年12个月按300%缴费金额为:31445.40元

 四、上年已按个人参保身份缴费的人员,今年默认按上年缴费档次缴费。

    五、如果缴费人要变更当前银行缴费档次,请参保人持身份证及个人参保缴费手册到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大厅办理变更手续(地址:广阳道19号,二楼业务大厅),从变更手续处理成功之日起30日后再到银行窗口缴费。

六、请大家务必确认好自己的缴费档次及缴费月数(如:当年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只需缴费到社保部门认定后的退休月份)。一旦缴费成功后将无法变更。

 

廊坊市企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2016年7月1日

推荐内容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www.zbssb.com

Copyright © 2002-2018 .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15900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