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养老保险 > 【农民征地养老保险政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要交到几岁

【农民征地养老保险政策】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要交到几岁

来源:养老保险 时间:2020-05-03 点击: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要交到多少岁


  1.男不满45周岁、女不满40周岁的,从参保之日起按规定缴费;


  2.男满45周岁不满60周岁、女满40周岁不满55周岁的,从男满45周岁、女满40周岁时补缴;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一次性足额补缴15年后可以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


  4.男超过60周岁、女超过55周岁的,年龄每增加1年,补缴额度可相应减免1500元,累计减免不超过1.5万元。


  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确定最低缴费年限不同的是,试点方案中,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缴费年限与参保人年龄有着直接关系,分为3个标准。男60周岁、女55周岁及以下人员参保,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男60周岁、女55周岁以上至男70周岁、女65周岁人员参保,最低缴费年限以15年计,每增加1周岁减缴1年;男70周岁、女65周岁以上人员参保,最低缴费年限为5年。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


  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以上(含满15年)的。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由于各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不同,缴费额度也有所不同。以下是一般的失地农民的缴费标准:


  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按每年100元至800元的缴费档次,由个人选择其中一档乘以折算后的缴费年限,计算个人应缴费总额。被征地农民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以征地时上年度起历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20%的费率乘以折算后的缴费年限,计算应缴费总额。


  区(市、县)人民政府对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承包土地数量为依据,根据实际失地比例承担一定数额的费用。全部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乘以补缴年限计算得到的应缴费总额的60%;部分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应缴费总额的60%乘以实际失地比例。[4]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记载的家庭人口为若干人的,按符合参保条件的实际人口计算政府承担费用。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缴费和政府承担费用全部记入个人账户,作为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依据;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除政府承担费用外,其余部分由个人承担,应缴费总额的40%记入个人账户,其余60%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规定一部分记入个人账户,一部分划入统筹基金。


  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时未满60周岁、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个人选择的缴费档次继续缴费,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按照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费用由个人全额承担;被用人单位录用的,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继续缴费,费用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社会养老保险缴费数额的计算如下:


  (一)企业缴费额=核定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20%;职工个人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7%(目前为7%)。


  (二)个体劳动者(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缴费额=核定缴费基数×18%。


  例如:2003年4月份河北省公布的2002年度省社平工资为每月747元,因此缴费基数可以在747—2241元之间自主选择。全年缴费金额最少为:747×18%×12=1613.5元,最多为:2241×18%×12=4840.6元。


  农民工养老保险现状


  1、参保人员增多,但参保率低。随着改革开放和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农民进入城市务工。据统计,现在我国进城务工的农民有超过2亿人,全国80%的农村家庭有人外出务工,为工业化进程和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随着收入增加,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逐年增加。虽然参保人数有所增多,但参保率却存在下降趋势,全国仅有不到2千万农民工参加了养老保险,参保率仅为10%。近几年来出现的  “退保潮  ”使得参保率下降更为严重。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回家过年的农民工辞工退保成潮流,有的地区农民工退保率高达95%以上,这些使得农民工养老保险问题越来越严重。


  2、养老保险的模式不断创新。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和政府通过借鉴外国经验和吸取教训,实事求是地对中国的社会保障模式进行创新。


  关于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模式,近年来我国在实践中形成了三种主要的模式:


  1、是把农民工纳入到城镇居民的养老保障体系中,并建立特殊的缴费和待遇政策;


  2、把农民工的养老保险归入农村新型养老保险的范畴,等他们年老时回到户籍所在地,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3、是针对农民工特殊性,建立专门的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在全国进行统筹。这些模式都各有利弊,在实际生活中,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仍存在不足的地方。我们要对这些模式进行长期的考察,制定出具有特色的、适合我国社会发展的农民工养老保险模式。

推荐内容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www.zbssb.com

Copyright © 2002-2018 .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15900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