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第五次调整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标准
日前,经铜陵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5年4月起,第五次调整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金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30元,即由现行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240元。其中征地时男年满75周岁、女年满70周岁及其他领取个人账户养老金的,由每人每月260元提高到290元。此项政策调整,将惠及铜陵市1.7万名享受待遇的被征地农民,进一步增强了保障能力,使广大被征地农民更好地享受到经济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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