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新建商品自住房须提供的手续
1、《许昌市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申请审批材料》2份;
2、房管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1份;
3、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复印件各2份;
4、借款人家庭《房屋产权登记信息查询结果》原件、复印件各1份;
5、借款人及配偶《个人信用报告》、收入证明;
6、购置首套自住房:不低于房屋总价2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复印件2份;
7、购置第二套自住房:不低于房屋总价30%的首付款收据原件、复印件2份;
8、异地贷款:职工须提供公积金缴存地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度50万。
贷款年限:不超过30年,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可延长5年)。
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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