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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宿州市邮编】安徽省宿州市职工销户(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材料

来源:住房公积金 时间:2016-01-15 点击:

提示:申请提取时,提取人应不在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间。

 

一、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书面申请,死亡职工所在单位核实后加盖公章。

 

二、职工死亡材料原件。

 

三、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效收款银行储蓄存折或卡(信用卡除外)原件。

 

四、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户口簿或相关有效亲属材料原件。

 

五、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及公证书原件;

 

(2)如对继承权、受遗赠权发生争议的,提供县级以上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书、裁定书原件。

政策咨询电话: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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