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住房公积金 > [江西省南昌市邮编]江西省南昌市贷款政策调整答疑

[江西省南昌市邮编]江西省南昌市贷款政策调整答疑

来源:住房公积金 时间:2014-07-09 点击:

贷款政策调整答疑

 

一、  什么是公积金贷款互贷互认政策?

答:南昌中心与铁路分中心已签订了互贷互认合作协议,即在南昌中心需要时,可将审批通过的个人贷款申请委托铁路分中心发放,铁路分中心不再审批。同样在铁路分中心需要时,也可委托南昌中心发放贷款。目前南昌中心贷款资金存在缺口,待该政策执行后,南昌中心分批次将部分个人贷款委托铁路分中心发放。

 

二、什么是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贴息政策?

答:截止2015年3月末,管理中心存贷比已达到92%。为确保职工正常提取,管理中心采取了控制贷款发放的方式,目前已审批待发放的贷款达到5亿元。为缓解和消除贷款轮候现象,管理中心采取批量贴息法向商业银行融资的方式来解决职工对公积金贷款的需求。批量贴息法,即管理中心根据某一时段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供给缺口,分批次向商业银行申请商业性贷款并签订协议。管理中心根据协议规定还款并支付利息,所支付利息从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中列支。

 

三、我于2015年4月29日购买了一套存量房,同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30万元,已向担保公司交了担保费,但我缴纳契税时间是2015年5月8日,请问我是否需要支付担保费?

答:您好,根据南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5年度第一次工作会议决议。从2015年5月1日起,通过担保公司以保证担保方式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不再支付担保费。您购买存量房时缴纳契税的时间是2015年5月8日,按规定是不需要支付担保费的,您已交的担保费可以持本人身份证、收费发票向担保公司退费。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www.zbssb.com

Copyright © 2002-2018 .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15900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