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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中对于手指缺失是如何处理】工伤鉴定中对于手指缺失是如何规定的

来源:工伤保险 时间:2020-05-02 点击:

  工伤鉴定中对于手指缺失是如何规定的


  具体包括如下情况:


  1、功能完全丧失:指非功能位关节僵直,固定或关节周围其他原因导致关节连枷状或严重不稳,以致无法完成其功能活动者。


  2、功能大部分丧失:指残留功能不能完成原有专业劳动,并影响日常生活活动者。


  3、功能部分丧失:指残留功能不能完成原有专业劳动,但不影响日常生活活动者。


  相关知识:认定工伤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综上所述,在工作中导致手指缺失,是构成工伤的,可以请求工伤赔偿。对于手指缺失到什么程度才能寻求工伤赔偿呢?本文做了简单的介绍。要准确认定手指伤残的程度才能获得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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