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生育保险 > 【安徽省铜陵市邮编】安徽省铜陵市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的通知

【安徽省铜陵市邮编】安徽省铜陵市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的通知

来源:生育保险 时间:2014-12-10 点击:

关于调整铜陵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的通知

铜人社办[2015]103号

 

县社保局、各区人社局,县(区)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适时适当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水平,进一步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1号)、《关于做好工伤保险费率调整工作进一步加强基金管理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5]72号)及省厅转发的通知(皖人社发[2015]35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工伤保险几年来运行及基金累计结存情况,经市政府第6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自2015年10月1日起,对我市现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调整的基本原则

 

调整完善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总的原则是:总体降低,细化分类,健全机制。总体上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水平,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减轻用人单位负担;建立健全与行业工伤风险基本对应、风险档次适度的工伤保险费率标准;落实工伤保险基金“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筹资原则,优化工伤保险基金管理,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可持续运行,更好地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根据不同行业的工伤风险程度,由低到高,依次将行业工伤风险类别划分为一类至八类(见附件)。对劳务派遣企业,根据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所在行业,或根据多数被派遣劳动者实际用工单位所在行业,确定其风险类别。

 

三、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标准及调整

 

根据部、省费率调整政策的规定,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市级统筹行业基准费率标准调整原则为,工伤保险基金累计结存规模在12个月左右平均支付水平,行业基准费率执行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基金累计结存规模超过18个月平均支付水平,适时下调行业基准费率标准;基金累计结存规模低于9个月平均支付水平,适时上调行业基准费率标准。

 

根据我市工伤发生率、支缴率情况及基金结存的现状,我市工伤保险一类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应分别控制在该行业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0.5%、0.8%、1%、1.2%、1.4%、1.7%、2%。

 

以后我市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调整,在实行省级统筹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各行业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以支缴率、工伤保险基金年度累计结存情况和平均支付水平为依据,以全国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为标准,报铜陵市人民政府批准后适时适当上下调整。

实行省级统筹后,统一执行全省发布的行业基准费率。

 

四、建立健全工伤保险浮动费率机制

 

工伤保险浮动费率以本行业基准费率为基础上下浮动。一类行业费率浮动分为三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分为五个档次,即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费率浮动后的工伤保险最低费率不低于一类行业基准费率。

 

费率浮动的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制定, 原《铜陵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暂行办法》(铜政办[2012]7号)自动废止。

 

五、建立费率确定调整和实施情况定期报备制度

 

建立费率调整和实施情况定期报备制度。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调整政策、具体标准、费率浮动政策和执行实施等情况,定期汇总分析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备案并接受指导。

 

附: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

二〇一五年十月二十三日

工伤保险行业风险分类表

行业类别

行业名称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货币金融服务,资本市场服务,保险业,其他金融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中国共产党机关,国家机构,人民政协、民主党派,社会保障,群众团体、社会团体和其他成员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国际组织

批发业,零售业,仓储业,邮政业,住宿业,餐饮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房地产业,租赁业,商务服务业,研究和试验发展,专业技术服务业,居民服务业,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新闻和出版业,文化艺术业

农副食品加工业,食品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烟草制品业 ,纺织业,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其他制造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水利管理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公共设施管理业,娱乐业

农业,畜牧业,农、林、牧、渔服务业,纺织服装、服饰业,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金属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燃气生产和供应业,铁路运输业,航空运输业,管道运输业,体育

林业,开采辅助活动,家具制造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道路运输业,水上运输业,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

渔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业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其他采矿业,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www.zbssb.com

Copyright © 2002-2018 .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15900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