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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什么意思|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什么

来源:养老保险 时间:2016-01-20 点击: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由职工自愿参加、自愿选择经办机构的一种补充保险形式。由社会保险机构经办的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由社会保险主管部门制定具体办法,职工个人根据自己的工资收入情况,按规定缴纳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费,记入当地社会保险机构在有关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并应按不低于或高于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以提倡和鼓励职工个人参加储蓄性养老保险,所得利息记入个人帐户,本息一并归职工个人所有。

 

  当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经批准退休后,凭个人账户将储蓄性养老保险金一次支付或分次支付给本人。如果职工跨地区流动,个人账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随之转移;职工未到退休年龄而死亡,记入个人账户的储蓄性养老保险金应由其指定人或法定继承人继承。

 

  我国已于2000年进入老龄化社会,虽然我国的养老保险基金规模不断增加,但每年养老基金的收支缺口仍然存在并呈扩大之势。“未富先老”的人口老龄化时代使得国家财政和企业承担了巨大的养老压力。如何多渠道筹集养老基金,缓解养老压力,是管理者十分关注的问题,而强调个人养老责任的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正好符合这一要求,其成功开展将在很大程度上分散国家的养老负担。

 

  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条件下,我国政府主导的基本养老保险只能是广覆盖、低保障,仅用于满足人们的基本保障需求。虽然越来越多的人已开始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但其替代率并不高,并不能使职工退休之后的生活水平维持在退休前的水平。国际上由政府提供的基本养老保险的替代率一般为20-30%左右,我国有进一步降低目前的替代率以适应国际惯例的趋势,这就使得参保职工必须采用除第一支柱外的其他方式,为自己的退休生活提供更多的保障。(www.wifi03.com)

 

  由于对企业年金及其运营管理体制的认识不到位、缺乏明确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承担的各类保险负担过重导致参保积极性不高等问题,企业年金计划并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缺乏普惠性。即使在受复盖群体中,年金分配差距也较大。同时,基本养老保险中的个人账户向统筹账户透支,及做实个人账户的实际难度,一定程度上减弱了职工个人对国家养老保险的信心。在这种情况下,积极发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有利于增强人们的自我保障意识,提高个人的养老责任感。

 

  首先,在目前经济环境不稳定、资本市场动荡较大的情况下,通过开展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有助于提供一个个人理财途径;其次,对于年轻人来说,“消费明天”的观念容易诱导其发生当期的不合理消费,而过多依赖于国家养老,通过开展个人储蓄性养老,可以帮助他们制定相应的理财计划,摆脱“月光族”的称号。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积极开展,不论以何种方式实施,都会积累起相当规模的养老资金。在各项配套措施不断完善的情况下,这笔资金和其他社会保险资金一样,作为资本市场上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不仅能增加资本市场的资金供给,促进资本市场的规模扩大,而且能促进资本市场的产品创新,提高资本市场效率,促进其健康稳定发展。

 

  作为我国养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实施能够缓解我国的养老压力,也能够提高职工自我保障意识,还能够促进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康发展。不过此险种也有一定的缺点,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参保。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与商业养老保险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享有税收递延优惠,这也是其发展的核心动力。税收递延指的是个人工作时期,向养老储蓄账户的缴费及其投资可以免税,只在参加者领取时交纳所得税。看似只是税收递延交纳,实际上具有很强的免税激励。这是因为,参加者的养老金一般低于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此时纳税的税率可能会降低。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参加者退休时的所得税起征点也比工作期间有所提高,纳税额会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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