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放宽失业登记条件 失业人员可到常住地有关机构登记
4月8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今后,我省将放宽失业登记条件,自今年2月1日起,失业人员可到常住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各地不得以人户分离、户籍不在本地或没有档案为由不予受理。
据悉,自
我省要求各地加强就业失业登记信息系统的动态管理,在登记时必须注明被登记人员的就业或失业状态,及时做好就业失业登记信息比对整理工作,进一步提高登记数据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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