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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株洲市关于公布2015]湖南省株洲市关于公布2015年度市区生育保险分娩平均医疗费用的通知(株人社发〔2016〕24号)

来源:生育保险 时间:2015-02-14 点击:
株人社发〔2016〕24号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2015年度株洲市市区生育保险 分娩平均医疗费用的通知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参保单位:       根据《湖南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省人民政府令2003年第179号)和《株洲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市人民政府令2004第6号)的规定,经统计,2015年度株洲市市区生育保险分娩平均医疗费用为3000元,现予公布。市本级和城市四区(含云龙示范区)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在支付生育保险一次性生育补助金时,按此标准执行。                            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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