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地生育未备案需要的材料
1、《市生育保险备案申请表》;
2、《同意生育指标通知书》/《计划生育服务证》/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证明;
3、妊娠诊断证明或围产手册;
4、另一方军官证或士兵证、结婚证(军属人员);
5、参加市生育保险的关破企业怀孕职工名册、破产证明(关闭、破产企业女职工);
6、其它情形所需资料。
二、异地生育的报销流程
1、分娩前应先到当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异地生育登记备案手续。
2、分娩后凭职工的《社会保障卡》、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出院小结(或门诊病历)、医药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票据原件(门诊票据原件)等材料,到参保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提示:异地生育未备案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异地生育未备案需要的材料有备案申请表、同意生育指标通知书、诊断证明、结婚证和参保证明。之后到到参保地的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零星报销手续即可。
扩展阅读文章
推荐阅读文章
推荐内容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www.zbssb.com
Copyright © 2002-2018 . 帮手社保|12333社保查询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159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