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升我省养老保险保障水平,进一步扩大制度受益范围,更好地发挥养老保险制度功能,根据《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黑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6号,2015年9月29日通过,2015年12月1日起实施)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各界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征求意见截至日期为2018年6月27日。
联系人:孙元利
电子邮箱:ssbjylyc@163.com
邮寄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8号1807室
电话/传真:0451-87130210
附件:《黑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管理办法》.PDF
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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