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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18年新政策】2018年山东省养老保险新政策有哪些

来源:养老保险 时间:2020-05-26 点击:

  2018年山东省养老保险新政策:


  一、哪里缴纳社保:


  (一)国办发〔2009〕66号、鲁政办发〔2010〕50号实施后,没有再跨省或省内跨市(指设区的市,下同)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继续缴费地为其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


  (二)跨省或省内跨市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继续缴费地为户籍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的,继续缴费地为缴费年限满10年所在地;每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继续缴费地为户籍地。


  二、如何延长缴费:


  参保人员延长缴费,若符合条件、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可以申请在继续缴费地参照当地灵活就业人员的办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按照规定,参保人员延长缴费,应当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继续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其中,符合条件、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须经用人单位同意,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三、山东省社保局地址、电话:


  以上就是2018年山东养老保险新政策的两点重要内容,山东省养老保险缴费未满15年的市民可以前往相关地区申请延长缴费。以下是山东省社保局的地址、电话。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地址:济南市公和街9号


  邮箱:webmaster@ldt.sd.gov.cn


  电话:0531-86911155


  邮编:250001


  济南市劳动保障部门办公室


  电话:0531——86046047


  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闽江路7号


  电话:0532——85912330


  邮编:266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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