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本级参保企业申领201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资格公示(一)
按照《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有关问题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5〕12号)规定,经省人社厅、财政厅、发改委、经信委等共同对申领2014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补贴且在省本级参保的企业进行审定,经研究,下列企业具备基本条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补贴范围,现按规定予以公示:
一、属于兼并重组企业范围的: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南车贵阳车辆有限公司;
贵州盘江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贵州煤炭工业供销有限责任公司;
遵义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铝业贵州分公司;
二、属于淘汰落后产能企业范围的:
贵阳黔江机械厂;
贵州广投黔桂投资有限公司;
贵州西电电力股份有限公司黔北发电厂。
公示时间:
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省人社厅失业保险处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举报电话:0851-85837267
电子邮箱:gzsybx1686 @ 163.c o m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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