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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邮编_内蒙古巴彦淖尔市2015年公积金知识问答

来源:住房公积金 时间:2014-07-13 点击:

2015年公积金知识问答

 

1、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需具备什么条件?

答:(1)个体工商户营业3个月以上且营业执照当年年检通过的。 (2)进城务工人员:须符合在有规模的企业或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里打工一年以上的。 (3)巴彦淖尔市城乡户口者均可办理。外盟市打工或开店、外盟市户口者一律不予办理。

2、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需提供什么材料?

答:(1)个体工商户:先到咨询柜台领取申请表,须提供营业执照、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各 一份。 (2)进城务工人员:先到咨询柜台领取申请表,须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户口本、身份证原 件复印件各一份,近三个月工资表加盖单位财务章一份。

3、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怎么缴费?
答:首次开户缴存5000元,半年后每月缴存400元。

4、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怎么使用住房公积金?

答:缴存5000元半年后购买临河地区的住房即可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旗县的住房不可以办理贷款。

5、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到什么时间?
答:如准备贷款须按月缴存下去,如不贷款随时可支取。贷款后按月偿还贷款也须按月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终止。如贷款已还清,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

6、缴存住房公积金人员怎么贷款?
答:(1)购买期房到售楼部申请,开发商代理办理公积金贷款手续。 (2)购买二手房:首先变更房产证,携带变更后的产权证、变更审批表(复印件)、完税票到 公积金中心申请。

7、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1)单位代扣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购买期房可贷房价的80%,不超过45万。购买二手房的可贷评估 价的70%,不超过45万。 (2)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缴存者可贷房价的80%,不超过30万,购买二手房可贷评估价的 70%,不超过30万。

8、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购买第二套住房贷款额度是多少?
答:(1)我市2015年取消原房屋套数认定办法,改为职工申报制度,在初审面谈时自行申报承诺, 并记入面谈记录。单位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二套住房可贷房价的80%,贷款金额不得超过 45万。 (2)个体工商户、进城务工人员缴存者可贷房价的80%,贷款金额不得超过30万。

9、购买第三套住房是否可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答:购买第三套住房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10、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是多少?
答:(1)购买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是1-5年年利率3.25%(月利率为2.708‰),6-25年年利率3.75%月利率为3.125‰(2015年5月11日起执行)。

11、同户籍可以支取或者贷款吗?
答:可以,此业务2015年6月11日起执行。 具体条件:1、凡家庭直系成员(包括本人、配偶及其双方父母、以及子女)能够提供有效证明,即视为“同户籍”,经本人同意,均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同一套住房。关于家庭直系成员关系的确定,在同一户籍的,以户籍证明为准;不在同一户籍的,以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为准。2、经本人同意,可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同一套住房。借款人可以为本人或“同户籍”家庭直系成员。3、本人、配偶及双方直系亲属可以同一套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贷款一次。

12、单位代扣代缴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什么情况下可以支取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需要携带什么材料?(我市有哪些情况下可以支取公积金)

答:一、非销户提取:
(1)购买住房:购买期房需携带商品房购房合同、首付款票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购买二手房需携带房屋产权证原件、变更审 批表复印件、税票、原件、身份证原件。
(2)偿还公积金贷款: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支取夫妻双方公积金需带结婚证。
(3)偿还商业银行贷款:需携带购房合同、首付款发票、借款合同、借款凭据、银行还款余额 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租房支取: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均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无房证明以本人及配偶所在缴存地、工作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并由市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2名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每户家庭每年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实际房租支出额;租住商品住房的,临河地区每户家庭每年可支取1.5万元,其他旗县可支取1万元。 以上四条可支取公积金帐户余额的保留到千位取整(如:余额58620元,支取额度:58000元)用于支付房款或还贷款(2015年6月11起)。

二、销户提取:
(5)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一次性支取:需带解除劳动关系合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 份。
(6)调出本市可办理转移手续:需带调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可一次性支取:需带退休批文、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8)职工去世可一次性支取:需本单位财务人员带身份证携带财务印鉴、该职工死亡证明、身 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前来办理。 以上八条无特别说明的,均可由单位财务人员或本人前来办理。

13、公积金租房支取怎么办理?需要什么条件?

答:缴存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工作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均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无房证明以本人及配偶所在缴存地、工作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并由市管理中心所属管理部2名工作人员进行实地调查核实。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每户家庭每年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过当年实际房租支出额;租住商品住房的,临河地区每户家庭每年可支取1.5万元,其他旗县可支取1万元。

14、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否可以一次性还清?怎么办理?

答:贷款人持身份证和银行卡前来办理,只需还剩余贷款本金,利息计算截止还款日。如抵押房产证的,还清即可领取房屋产权证。

15、什么条件下可以用住房公积金余额部分还公积金贷款吗?怎么办理?

答:一、公积金部分还贷申请条件: 1、借款人还款期限为1年以上的; 2、上一年还款有3次逾期、历史还款连续逾期6次的、历史累计24次还款的借款人不允许做公积金部分还贷和对冲。 3、部分还款最高提取额度按照缴存人及配偶账户资金余额,执行千元取整。 (如:公积金账户余额58620元,支取额度:58000元)。 4、部分还款每年可申请办理一次。

16、申请"先提后贷"的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答:申请"先提后贷"的,要求符合两个条件:一是缴存职工缴存工资基数和缴存比例达到我市规定标准;二是提取比例为个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千元取整。暂不支持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 办理先提后贷。

17、2015年我市贷款有哪些新的政策?

答:1、取消原房屋套数认定办法,改为职工申报制度,在初审面谈时自行申报承诺,并记入面谈记录。   
2、期房贷款必须提供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并归入贷款档案。   
3、二手房贷款比例仍执行评估价的70%。  
4、二手房贷款档案资料中要求留存交易完税票据复印件。   
5、自然人保证人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材料,并存入贷款档案。   
6、贷款办理要件包括夫妻双方户口复印件。   
7、关于期房贷款担保方式。一是如果采取两个自然人保证人担保,房屋不需抵押;二是所购房 屋在市中心各管理部做预抵押的,还需一位自然人保证人担保;三是选择担保公司担保的,不需提供 自然人保证人。四是采用其他房屋做抵押的,按照房屋评估价70%的抵押值做抵押。   
8、同户籍的父母、子女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不包括商住两用住房),可以互为申请贷款。   
9、推行全区范围内缴存地异地贷款政策,可选择现房抵押、质押或两个自然人保证人等担保方式之一。
10、公积金开展装修贷款和购买车库、车位贷款(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暂不执行装修、和车库贷款政策)。 11、放宽新建住房贷款的申请有效期限,期房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或首付款缴交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申请有效期限为多层不超过3年,高层不超过4年;二手房贷款申请有效期限放宽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2年内。

18、大病医疗可以提取公积金吗?

答:可以,"重大疾病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机构累计为患者支付的医药费已超过基本医疗 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进入大病医疗救助范畴"。 实施办法:重大疾病按照医药费自付段超过2万元(含2万)以上。办理要件中的"当年的医药费专用 发票",按市中心规定提供一年内医药费专用发票。

19、我市公积金有装修贷款和装修提取吗?

答:可以进行装修提取和装修贷款(2015年6月11日起执行)。购买未装修住房的缴存人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所购住房装修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装修贷款(不包括商住两用住房和二手房)。
条件: 1、提取和贷款的总额度不能超过所购住房总价款的25%,装修贷款资金打入个人账户。
2、装修贷款只能采用现房抵押、质押、保证人(1人)三种担保方式。
3、要求各管理部2名信贷员入户调查,核实是否符合装修贷款条件,并签字确认。
4、装修贷款申报要件: (1)贷款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3)购房发票(当地税务部门印制); (4)购房合同(经网上备案)(扫描3、4、5、8页); (5)其他需要证明的要件。
注:缴存人如同时申请购房贷款的不需提供以上要件。

装修住房提取:职工购买未装修的具有所有权的普通自住住房(不包括商住两用住房和二手房),自合同签订之日或首付款缴交之日起,多层住宅不超过3年,高层住宅不超过4年,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过所购住房总价款的25%。
提取要件: (1)购房合同(经网上备案);
(2)销售不动产发票(当地税务部门印制);
(3)身份证;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审批程序:三级审批。 划款方式:同套住房装修只能提取一次,资金划入个人账户。 调查核实:要求管理部2名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是否符合装修提取条件,并签字确认。

20、关于期房贷款担保方式有哪些?
1、如果采取两个自然人保证人担保,房屋不需抵押;
2、所购房屋在市中心各管理部做预抵押的,还需一位自然人保证人担保;
3、选择担保公司担保的,不需提供自然人保证人。
4、采用其他房屋做抵押的,按照房屋评估价70%的抵押值做抵押。

21、关于自然人保证人的资格和担保次数问题

1、自然人保证人的资格问题: 我中心认可的自然人保证人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有代借款人偿还《贷款合同》约定的全部贷款本息和有关费用的能力、具有良好诚信记录的在岗职工,包括行政、事业、国有企业职工。私民营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缴存工资基数、缴存比例符合我市规定的标准,并被企业长期聘用(5年及以上)的中层及中层以上行政管理人员。由各旗县管理部主任负责认定。
2、担保次数问题: 由于我中心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不联网,自然人保证人收入及信用情况难以查询,一位自然人保证人只能为一位贷款人提供担保,暂不执行一位自然人给两位贷款人提供担保的政策。

22、我市公积金可以提取或者贷款买车库吗?

答:将缴存人所购住房同一小区的车库、车位购置,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核定范围。于2015年6月11日起执行。 1、申请期限:符合缴存人所购住房贷款有效申请期(高层为4年,多层为3年),贷款比例与所购住房执行同一政策,资金打入开发商账户。
2、车库、车位贷款只能采用现房抵押、质押、保证人(1人)三种担保方式。
3、车库、车位贷款申报要件: (1)贷款申请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军官证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3)购房发票(当地税务部门印制); (4)购房合同(经网上备案)(扫描3、4、5、8页); (5)购买车库、车位合同; (6)购买车库(车位)发票或收据; (7)其他需要证明的要件。 注:如缴存人同时申请购房贷款的不需提供(2)、(3)、(4)项要件。

购置车库、车位提取:购买与住房同一小区的车库、车位,自合同签订之日或付款缴交之日起,有效申请期为1年(要求购房合同在申请贷款规定时限内)。
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过所购车库、车位总价。
提取要件: (1)所购住房合同(经网上备案); (2)销售不动产发票(当地税务部门印制); (3)购买车库、车位的合同和交款发票或收据; (4)身份证; (5)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审批程序:三级审批。 划款方式:同一车库、车位只能提取一次。一次性付清的,资金划入个人账户;未付清的,资金划入开发商账户。

23:租房提取需要哪些条件?怎么办理?

支付房租(商品房)提取。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地、工作地无自住住房且租赁住房,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即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最高提取额度:临河地区每年1.5万元,其他旗县每年1万元。如租金未达到市中心规定上限的,按《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金额提取。 提取要件: (1)《职工房屋情况调查申请表》,要求缴存地或工作地房屋产权部门出具无房证明,并加盖公章; (2)与出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 (3)身份证、户口簿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审批程序:三级审批。 划款方式:划入个人账户。 调查核实:要求管理部2名工作人员入户调查,核实是否符合支付房租提取条件,并签字确认。


24、对冲还贷需提供材料:
1、如用借款人公积金帐户余额对冲,需提供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
2、如用配偶公积金帐户余额 对冲,需提供配偶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

25、对冲还贷业务怎么对冲?对冲金额是多少?

答:1、对冲还贷业务就是支取职工公积金帐户余额的一部分用于冲减职工贷款本金,冲减之后重新计算月还款额,贷款年限不变。 2、对冲金额为职工上年还款本息合计。 3、商业贷款对冲需要提供银行上一年12个月的还款明细单。 4、个体工商可以每年对冲一次。(2015年6月11日起执行)。


26、住房公积金提取需要明确事项。

1、异地购房提取。缴存人在异地购买住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初审人员要认真核对《商品房销售合同》和《销售不动产发票》(登陆内蒙古自治区地税局发票查询地址:http://www.nmds.gov.cn/portal/bsfw/sscx/fpcx/index.shtml),核对购房人信息,确定资料的真实性。如情况属实,需要在申请表签字,如不属实,说明理由退还申请人。

2、偿还商业银行贷款。 (1)不再要求提供异地商业银行还清证明。 (2)偿还异地二手房商业银行贷款,如无法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要求在其复印件上加盖银行信贷部门业务章。 (3)职工首次申请提取公积金偿还商业银行贷款,要求扫描留存所有要件;再次申请提取时,只需留存和扫描银行贷款合同、还款余额表、流水单、协查证明,以及提取申请表、提取单、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管理部初审人员要重点审查所提供资料是否与首次提取属同一套房、同一笔贷款,并且需核实前次提取资金是否已还贷款,如未偿还,不予办理提取业务。 4、还款方式:部分还款。

3、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1)本市范围内跨归集点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要件: ①还款余额表; ②身份证。 (2)本市范围外异地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要件: ①购房合同(网上备案); ②销售不动产发票(当地税务部门印制); ③借款合同; ④借据; ⑤还款余额表; ⑥身份证; ⑦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 (3)还款方式:部分还款、偿还本息。 (4)划款方式:异地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资金可划入个人账户。

4、职工办理各类非销户提取业务。 (1)除支付房租提取外,其他各类非销户提取均要求连续足额缴存满6个月,方可办理。 (2)取消最高提取比例80%的限制,执行千元取整。

5、职工异地(本市范围外)调动提取。原则上要求办理公积金转移,如不能直接转移的,可以销户全额提取,资金划入个人账户。 从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之前文件与本件不符的,以本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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